第五章 经费
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(一) 会员交纳的会费; (二) 服务费收入; (三) 会员赞助,社会赞助; (四) 其他收入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理事会。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广州美容化妆品国际商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。 第二十九条 在实践中,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定有抵触, 以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定为准。理事会应及时搜集意见, 拟出修改意见,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并作出相应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