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式及费用
  参展须知
     
     
 
   国际美容产业资讯馆(展示流程)
 

展示形式及费用:

  资讯馆展示以展示柜为载体,展示企业及品牌形象、产品等。
展示柜根据产品的类别进行分区设计。
   
  规 格: (1)0.35m×1.2m×2.0m(厚×宽×长)(见宣传资料)
(2)0.35m×1.2m×2.5m(厚×宽×长)(见宣传资料)
   
  功 能 划 分: 品牌宣传面、产品展示台、产品资料台、产品存储柜
   
  展 位: 零租金
 
  展示柜制作费: 2500元(人民币) 399元(美金)
 
  展示柜logo、宣传灯箱画:80(人民币)
   
  基本商务服务费: 国内企业(人民币):2500元 、3000元、3500元、4500元、6000元
国外企业(美金): 500元 、600元、700元、800元、1200元
特殊服务费:另计
     

参展须知

 
4-1、
认真填写展位申请表的各项内容,务必保证内容详细,真实,有效。加盖公章后,快递或传真至美博中心。美博中心确认您的申请后,签订《国际美容产业资讯馆合同书》。
 
4-2、
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企业须在签订《国际美容产业资讯馆合同书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全额汇至美博中心指定账户,同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美博中心以便确认。
 
4-3、
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分配”。如果参展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 额展位费用,美博中心不再保留该企业展位。
 
4-4、
企业所定展位经美博中心确定后,认真填写相关资料表格(保证资料填写清楚、详细、准确、真实)并加盖企业公章,邮寄或传真至广州美博中心有限公司。
 
4-5、
美博中心收到相关费用后,向企业邮寄或传真《国际美容产业资讯馆进馆通知书》,企业持或传真《国际美容产业资讯馆进馆通知书回执单》、证照复印件(《营业执照》、化妆品生产(经营)企业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质检报告、商检报告)办理进馆手续。
 
4-6、
企业自行负责一切展品的运输工作;国外进驻企业自行负责一切展品的运输报关、运输工作;
 
4-7、
展示期间,展示单位产品的丢失与损坏由美博中心负责。展示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,遵守美博中心及资讯观场地的有关规定。参展展品必须符合场地的防火以及安全,卫生标准。
 
4-8、
美博中心确认您的申请后将会寄发一份正式文件——《管理规则》,内含资讯馆相关内容及服务项目等,请填妥相关回执于指定时间内传真或邮寄至美博中心,这将协助您方便并高效地各进驻企业做好服务。